年底业务量大,进项少!利润虚高,企业如何运用税收优惠节税?

时间:2019-11-18浏览数:1271

*近,看到这样的一则案例:

一家公司为了应付上级的考核,虚增公司收入。

再一次税务稽查中,这笔收入被发现没有申报纳税,要求企业补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种情况,企业该不该为这笔虚增的申报缴税?

答:税款的计算,是依据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

但是,当没有办法证明该笔收入是虚增的,该缴多少税就缴多少税!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与上述情况相似。

有些企业的业务量非常大,但却存在缺票特别严重的情况,比如说贸易行业。

因此,即便在很多时候发生了真实的业务但是由于取不到进项发票,导致账面利润虚高!

解决办法:通过于人力资源公司业务外包合作,将人员或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每月费用结算时由人力资源公司向企业开具专用发票,人员工资作为企业的重要开支,可抵扣一大部分增值税,通过外包合作

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可规避不缴纳社保或不按实发基数缴纳社保带来的税务稽核风险,没有参保的人员可通过单交工伤险来规避用工风险。

实操案例:

A单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项目分布在北京,河北,山东等地,项目员工500名以上,考虑外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物业项目利润低成本高,员工只有工资没有社保,潜在税务稽核风险

2.发生工伤事件,公司没有丰富的经验处理,项目驻扎人员第一时间处理不当,不能将损失做到*小化,加大公司损失。

3.每月发薪日,员工数量多,各地申报不一致,工资发放,个税申报处置不当,容易引起税务监控。

4.通过外包合作,规税务筹划务风险节省财务成本的同时还能解决掉用工风险

这也是当下主流的外包合作模式

 

 

这样合理依法节税,才能提高企业利润

面对税费过高的问题,企业应当从哪些方面解决企业税负高的问题呢?

针对企业所得税高的问题,企业可以采用个人独资+核定征收的方式解决

济南邦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发灵活用工平台“优工宝”,搭配当地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5%左右;

有限公司也可核定,按行业利润率不同分别核算。


 

案例: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额500万,利润300万。你以为这300万就是老板的*终利润了吗?你错了,还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个税,这样一算,要缴税:

增值税:500*3%=15万

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企业利润225万)

转到老板账户,要交20%分红税:225*20%=45万

*终老板到手:225-45=180万

济南邦芒人力人资专员建议,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节税后:

增值税:500万*3%≈15万(增值税可抵扣)

企业所得税:0(个人独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300万*1.5%=4.5万;

*终交税:19.5万

节税:180-19.5=160.5万,节税效果高达90%。这就是为什么各个企业都在用个人独资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高收入人群,也是要缴税的!税务筹划应尽早提上日程,以免陷入纳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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