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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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主要是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人调发[1988]5号文件精神, 人事代理制主要分为二大类,一大类是*的人事代理对象:包括在我国合法注册的"三资"企业,无人事主管部门的乡镇企业、股份制 企业、民营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合伙制事务所、民办科研单位及符合**人事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的流动人员。 另一类委托人事代理的对象:各级政府所辖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

实行人事代理应具备的条件是人事代理服务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 理。单位代理分全部和部分代理,单位代理的人员须是我国公民,具有正式职工身份。

服务内容编辑

人事代理机构为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和个人提供下列各项服务 [1]  :

1、 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管理和转递;

2、 负责行政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接转和工龄计算事宜;

3、 核定档案工资,协助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4、 负责按程序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5、 负责办理出国(出境)政审手续;

6、 负责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和管理;

7、 根据需要按户粮关系管理有关规定代管理户粮关系;

8、 协助人事代理单位研究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帮助招聘、引进人才及人才测评;

9、 负责人事代理人员有关人事业务的合同鉴证工作,监督合同的执行;

10、 根据有关政策,办理代理单位和委托个人提出的其它人事方面的业务服务。

人事代理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和期限。


1、单位办理人事委托管理的首先向当地人事代理机

人事代理制程序图

人事代理制程序图

构提出申请,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并提供被委托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发展概况和人员名册;个人办理人事委托,属毕业生、转业干部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的分配手续。属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与单位正式脱离用人关系的有效凭证或材料。人事档案材料一律由组织转递。

2、代理机构接到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后,要及时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委托单位或个人的情况。然后,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合同期*短为一年。

3、委托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向人事代理机构支付人事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人调发[1990]5号文件执行。

4、代理机构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5、委托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带合同书及有关证件和材料到代理机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从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代理关系。

6、合同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对方。代理机构在履行合同时如有违约,委托单位和个人有权上告代理机构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http://www.sdbangm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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